• 2012年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明确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的审定、核证、备案、交易和管理等办法
• 2014年4月29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林造发[2014]55号),旨在重点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
• 2016年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
• 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法(2016)31号)
• 2016年10月27日国务院颁发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明确要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制度;启动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2017年7月20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2017-2018年工作计划》(办造字[2017]125号),明确要“全力推进碳汇交易”
•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改气候规[2017]2191号],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 2018年5月8日,国家林草局提出《林草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林改发[2018]47号),积极发展森林碳汇,探索推进森林碳汇进入碳交易市场
• 2018年11月2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2017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的通知(办生字〔2018〕186号)
• 2018年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林草局等九部委印发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8〕1960号)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明确“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 2019年3月29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 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做好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工作的通知
• 2021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2021年3月30日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
碳汇国内政策
碳汇国际政策
林业碳汇
碳汇行业时事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明确发达国家应承担率先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的义务
《京都议定书》
• 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浙江湖州安吉考察时提出的科学论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2013年6月18日,国内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在深圳启动,此后,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湖北、重庆等省市先后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也分为两部分,即强制性的配额交易及以自愿性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
• 2015年11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提到:构建低碳能源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 2016月1月11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
•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进行部署,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
• 2018年4月,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旨在推动国际海运业尽快减排并于本世纪内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与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规定的温控目标保持一致,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贡献
• 2018年9月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动员部署会,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 2019年9月23日,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23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并发言。中国将认真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义务
• 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前往浙江余村考察;4月1日,在听取汇报后指出,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 2020年3月13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ICAO)通过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计划、验证碳标准程序(VCS)等六项符合资格的国际航空碳抵消减排计划的减排标准
• 2020年5月12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施工建设方案专家论证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分别牵头负责两系统的建设和运维
• 2021年2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确保6月底前启动上线全国交易
•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间接减排的有效途径,可简单描述为:使森林的固碳能力成为一种商品,能够像普通商品一样进行交易。
碳达峰: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
碳中和:指某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人为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其通过植树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中国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路线图”
• 2021年-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 2031年-2045年,快速降低碳排放
• 2046年-2060年,深度脱碳,实现碳中和
商业价值: 按一个减排期20年,平均碳价预测100元/吨,碳量每年每亩0.5吨估算,每年每亩可获收益约50元,如果1000万亩每年可获收益5亿元人民币。最终结果以实时实际交易价格为准。
实施方案:公司以自有258万亩林下经济草场为基础,与全国面积较大的林场、林业基地等单位合作,计划在三年内形成千万亩以上规模的碳汇计量面积。